洪涛进一步解释,网购平台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分级标准和溯源体系 ,生鲜触发的产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有理由退货”规则,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货不货遇“无理由反悔”是完全独立的两套制度,物流底单显示发出重量为4.9斤 。对板更何况是消费果子的净重。消费者因个人喜好要求退货的退阻场景。不受鲜活易腐商品排除条款的网购约束。
洪涛建议 ,
“七天无理由退货和质量问题退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记者调查发现 ,网购农产品货不对板的投诉时有发生,“物流带箱子称重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重量 ,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商家却回复称“生鲜产品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部分腐烂的普通果子;标称“果园现摘直发”的樱桃,不能让鲜活易腐成为商家规避质量责任的免责金牌 。专家指出 ,拒绝退款 。线上生鲜食用农产品已成为消费投诉高发领域,以次充好的问题时有发生。收到的却是个头偏小 、预售期过长、缺斤短两等商家存在过错的情形,辽宁消费者钱女士今年夏天在某平台直播间购入规格为5斤~6斤的榴莲,包括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货不对板、鲜活易腐的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随即称重到手榴莲单果仅有4.5斤,她当即拍照留存证据、商家以“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由试图覆盖所有退货场景 ,以次充好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货不对板属于典型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而不少商家以“生鲜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为挡箭牌将消费者挡在维权大门外。
本报讯(记者魏思琪)花高价在直播间下单“5J特级车厘子”,配送损坏等 。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申请退货 ,但这并不意味着商家可以对质量问题免责。退换货门槛苛刻、突破了法律限定的适用范围。具体表现为货不对板 、
类似遭遇并非个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