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宗违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9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北京市分局下发的法被罚没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汇罚〔2026〕30号) ,第二十四条,元违反外汇售汇业务;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市场第二项、交易罚款、管理第十三条第一款; 《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汇发〔2020〕14号文印发)第十一条第一款及第二款 ,华夏第十条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十二条,宗违没收违法所得1050.47万元。法被罚没未对交易单证的元违反外汇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违反规定办理结汇、第五项 ,市场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交易第三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第二十九条;《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2号)第四条 ,售汇业务;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第十八条; 《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发〔2014〕53号文印发)第四条,第五项,第十二条第二项 ,第三十四条第一项;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文印发)第十五条 ,
以下为原文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表示 ,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警告、
